石焦谈固大街东地块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00:00:00   来源 : 禹航环境    浏览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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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焦集团”),于2001年6月成立,是由原石家庄焦化厂整体改制而成。原石家庄焦化厂始建于1945年,1958年开始机械化炼焦生产,是我国第一家冶金焦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生产冶金焦炭、城市煤气、煤化工系列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年产焦炭100万吨、日外供煤气63万立方米、年焦油加工量6万吨、年粗苯加工量5万吨,年产精萘1万吨及磷酸三苯酯1000吨(北厂区产品)。2008年停产,之后地块闲置至今。

石家庄市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址,共计827亩,包括三部分,分别为

(1)西地块——长安区谈固北大街56号(220亩),主要生产区域包括苯系物生产、粗苯精制区、污水处理区、原溶剂脱酚生物脱酚区煤气发电机械维修、锅炉供暖及生活办公;该地块风险评估工作于2021年由河北伟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目前地块移出污染地块名录。

(2)地块——北二环东路136号(44亩)主要生产区域包括:精萘生产区、磷酸三苯酯生产区,目前该地块由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进行详细调查工作

(3)地块——谈固北大街59号(563亩)主要生产区域包括备煤区、炼焦区、煤气净化区、焦油精制区、双氧水生产区等。地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地铁区域(简称一地块)占地面积58亩,主要包括备件库、煤气缓存站、排污泵房,目前地块由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进行详细调查工作。第二部分为剩余区域(简称二地块)占地面积505亩,主要包括备煤区、炼焦区、煤气净化区、焦油精制区、双氧水生产区主要生产焦炭、煤气、焦油、沥青、硫磺、粗苯、酚、萘等化产品。该部分为本次调查区域,其初步调查工作由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完成,详细调查工作由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石焦集团共三个厂区,相对位置关系见图1:


图 1石家庄焦化集团三个厂区关系图

目前该地块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完成。

根据2022年5月17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家庄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公告,石焦谈固大街东地块二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排水用地、城市道路用地、铁路用地。

2023年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谈固大街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在地块二内设置了土壤监测点22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190组(不包括平行样)。布设地下水监测井9口,采集地下水样品9组(不包括平行样)。

土壤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检出指标53项,未检出指标16项,超标27项。分别为无机污染物3项,分别为为氨氮、铅、汞;VOC中苯系物7项,分别为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1,2,4-三甲基苯;SVOC17项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苝、萘、苊、苯并(g,h,i)苝、荧蒽、菲、芘、2-甲基萘)、二苯并呋喃、咔唑、苯酚;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检出指标46项,超标17项。其中无机项目11项,分别为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氧指数、挥发酚、硫酸盐、氨氮、硝酸盐氮、锰、钠;VOC 5项,均为苯系物,分别为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基苯;石油烃(C10-C401项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现象,地块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采样工作,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程度。

为进一步确定调查地块的污染范围,2025年1月8日,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详细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

本次详细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分3次进行,第一次采样工作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20日完成,共计31天。此次采样共完成615个土壤点位的样品采集,共计采集4743个土壤样品(4200个土壤样品,543个平行样)。第二次采样工作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8日完成,共计19天。此次采样共完成190个土壤点位的样品采集,共计采集525个土壤样品(包括62个平行样)。第三次进场,是对初步调查区间缺失样品进行污染物指标的补测,共布设土壤采样点3个,采集送检样品5个(包括1个平行样)。详细调查共布设805个点位,采集检测样品5268件,平行样采集605件,共检测因子31

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监测井分两次进场完成,第一次的建井时间为2025年2月5日~2月15日,是针对初调的超标区域进行加密;第二次的建井时间为3月19日~3月26日,针对一地块对现有水井的监测情况,在本地块内补充布设了地下水点位。详细调查地下水共布设3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结合两期调查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一)土壤调查结果:

两期调查共布设847个点位,共检测7477组土壤样品(包含834组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氨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分析结果如下:

(1)两期土壤调查共检出超标污染物28种,包含无机(氨氮、铅、汞)3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基苯)6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苝、萘、苊、苯并(g,h,i)苝、荧蒽、菲、芘、2-甲基萘、芴、二苯并呋喃、咔唑、苯酚)18种、石油烃(C10-C40)。

其中铅、汞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甲苯、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萘、菲、苯并(k)荧蒽、石油烃(C10-C40最大值高于风险管制值。

(2)本地块异味土壤的投影总面积为76131.68m2,异味土壤的深度为0-38m,与超标范围重叠的面积为27699.36m2,单独异味土壤面积为48432.32m2

(二)地下水调查结果

石焦谈固大街东地块二地块进行了两期地下水调查,两期共布设39个点位,采集分析地下水样品41个。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确定的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以及多环芳烃16项(烯、蒽、苯并(g,h,i)芘、荧蒽、芴、菲、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窟、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花、萘)、二甲苯、乙苯、1,2,4-三甲苯、三氯乙烯、苯胺、石油烃(C10-C40)、锡、多氯联苯总量

(1)两期调查地下水共检出超标污染物25种,包含无机指标、VOCs、SVOCs及石油烃(C10-C40),超标面积153209.15m2含水层厚度约为13m,含水层埋深为28.23m至48m

(2)根据本次调查收集到的石家庄家庄市区2020年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图,调查地块周边处于V类水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均为V类水。本地块地下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pH、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钠、锰、铁、铝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Ⅲ类水情况,这些指标均为一般化学性指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这些指标均不是地块的特征因子,因此本次调查将这些指标判定为区域超标项,

(3)特征因子挥发酚、氨氮、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基苯、苯并(a)芘、萘、石油烃(C10-C40)存在不同的超标,后期需要开展风险评估

综合初步调查、详细调查两个阶段的检测结果,本场地土壤中存在土壤和地下水超标,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调查地块需要开展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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